小程序美工 购买抵押车有买卖协议,被拖走可赔付,能买能信吗?
董女士去年在一家二手经销商购买了一辆豪华奔驰商务抵押车,价格为11万元
售价仅为同款、品质差不多的二手车一半的价格
在明知张某不是该车所有权人且车辆无法办理过户的情况下,董女士任与其签订了《买卖协议》
买卖协议大体如下:
该车为抵押车辆,董女士熟知抵押车的属性和后期使用风险,若被依法强制收回或被盗被抢,由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
30天内,公司按照该车价款的(不含服务费)90%赔付给王女士
365天内,公司按照该车价款的(不含服务费)75%赔付给王女士
于是董女士支付了11万元的购车款,以及8000千元的服务费
但在7个月后,她发现车子“不翼而飞”了
董女士马上联系二手车销售公司张某,要求解决车辆被拖走产生的损失
双方沟通无果后,小程序美工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买卖协议》为双方真实意识,内容不违反法律等强制性规定,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那本案的争议点在于买车人董女士请求二手车销售公司返还购车款能不能得到支持?
法院认为,董女士明知该车为抵押车仍然购买,自身已存在过错
且已使用车辆九个月,使用期间的损失也要一并结算,综合考虑车辆品牌、价值、使用时间、双方过错程度
并参考当前主流租车平台同价位乘用车长租的市场价
法院酌情抵扣使用费后,二手车销售公司应当返还董女士购车款5万余元
再此提醒各位看官,抵押车有风险,不要随便碰,避免财物两空